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表示,目前全看護總數約十八萬人,約與產業外勞相當,扣除看護機構聘用人數外,約有十七萬人平時隱身家庭內,卻往往被雇主當成幫傭使用,且全年無休,屢遭批評。
台灣逐漸步入老年社會,看護中心民間對看護需求提高,但許多民眾需要的是夜間看護工;不過,本勞看護工薪資高,或不願接受夜間看護、廿四小時看護工作,供需逐漸失衡,有必要思考解決方案。
為思考解決方案,勞委會在今年三月、七月邀請看護中心及外勞團體開會研商,研究推動「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」,初步認為機構聘用本勞與外勞看護工彈性搭配,應為可行之道。
目前看護中心大部分都是透過機構,看護派用到家庭內從事看護服務,「派用是既存的現況」;但派用機構若能同時聘用看護外勞,以排班方式視民眾需求派用服務,民眾可免除外勞管理責任,還可降低僱用看護工成本,看護外勞也可避免被濫用,得到適時喘息空間。
看護中心至於看護本勞工作是否因此被排擠?民眾目前需要的看護時段,看護本勞工作意願本來就不高,加上本勞成本高,也不是一般人負擔得起,「民眾反而不敢使用看護本勞服務」;未來若派用機構能同時聘本勞、外勞,以時段、排班方式派用,反而可以吸引民眾使用看護服務,「看護中心長期來看反而能將餅做大,創造本勞工作機會」。不過,看護中心目前全案相關配套仍在討論中,何時上路沒
為了加強看護中心的本質學能,衛生署所制訂的長照服務法規定,看護,必須再接受一定時數的指定訓練,內容包括基本衛生安全知能,以維護服務品質。
長照服務法草案最近通過了行政院院會會,已送立法院審議,如果草案可以順利過關,就能在半年內制訂實行細則目前看護,必須在當地接受90小時基本訓練。不過,長照服務法上路之後,對看護的要求將更嚴格,未來至台灣後,還必須接受一定時數的職前訓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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